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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目標
教學目標
1. 碩士班:培養學生成為具有光電學理基礎、科技知能與實作能力的一流人才,俾能成為光電科技產業的傑出工作者。
2.博士班:訓練學生具有獨立研究與創新的能力,使其成為光電科技的高階專業人才,俾能成為學術或光電科技產業的創新與領導者
課程設計:
除開設基礎物理課程外,並開設一些應用的課程供學生選修,使本校的畢業生在進入職場前,在光電、電子、奈米等領域上,更具競爭力。
教育目標:
培育光電相關人才,強化與中部科學園區相關之科技產業密切配合,促進國內區域的均衡發展,以因應中部科學園區的高科技人力需求。再者,亦希望訓練出來的學生,具有前瞻的科技思維與為人師表的素養,未來在光電領域上,輔導青年升學或就業,為國家造就人才。
教育核心能力
一、 基礎能力
1、 基礎物理與光電科學能力。
2、 中英文閱讀討論、報告與撰寫光電領域研究成果的基本語文能力。
3、 基本資訊能力。
二、 科學探究能力
1、 能基於經驗、證據或理論而提出問題與假說。
2、 能針對問題採取恰當的策略,並運用資源,規劃解決問題的方案。
3、 能運用恰當的工具蒐集與分析資料。
4、 能透過邏輯思考,依證據提出結論或形成解釋的模式。
三、 科學態度
1、 力求客觀並相信證據的態度。
2、 實踐實驗室安全衛生能力
3、 創新思考與研發能力
四、 社會能力
1、 表達、評估、回應與協商的溝通及合作能力。
2、 能了解科技發展趨勢與產業脈動時事。